省河长办与省厅部署全省河湖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
文章来源:湖南省水利厅 作者: 时间:2018-07-27
日前,省河长办与省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全省河湖“清四乱”的通知》,部署开展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整治行动。
此次行动将对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(河湖采砂为全省所有河湖)进行全面排查,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四个方面的问题。一是乱占:围垦湖泊,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,非法侵占水域、滩地,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;二是乱采:河湖非法采砂、取土;三是乱堆: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,倾倒、填埋、贮存、堆放固体废物,弃置、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;四是乱建: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、多占少用、滥占滥用,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日,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。
通知要求,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在河长、湖长组织下,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,及时发现、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。各地河长办要主动协调,在河长、湖长领导下,负责协调水利、环保、住建、交通、农业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,共同推进,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。各市州要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工作方案,强化督导检查,做好整改落实。
通知强调,对乱占、乱采、乱堆、乱建等“四乱”突出问题,各地要发现一处、清理一处、销号一处。2018年底前“清四乱”专项行动要见到明显成效,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,河湖面貌明显改善。其中,河湖采砂专项要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非法采砂、堆砂场和涉砂船舶的执法打击和专项整治工作。